关于做好广州大学2017—2018学年度学生 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年09月28日 20:15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度学生评奖评优工作,根据学校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范围和对象:

评选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10月12日

范围和对象:2018级新生外的全日制普通班本科生

二、评选要求:

本次学生评优评奖按照2018年《广州大学学生手册》有关文件执行:

(一)《广州大学本科生评优评先和奖励办法》(广大[2017]108号《广州大学关于印发<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评优评先奖励办法》,附件13);

(二)《广州大学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细则(试行)》(广大[2012]49号《关于开展“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附件14);

(三)《广州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条例》(广大[2017]191号《广州大学关于修订<广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广州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条例》,附件15)

各学院应组织学生学习《评优评先奖励办法》、《细则》及《综合测评条例》,认真领悟其中的原则、精神,评选活动中须及时公示结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集中的原则,通过评选优良学风班、标兵班和优秀个人,真正起到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的作用。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个人综合奖学金与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所需提交的材料与注意事项:

1、综合奖学金评选比例:

1)一等奖学金:评选名额比例为学院参评人数的5%;

2)二等奖学金:评选名额比例为学院参评人数的8%;

3)三等奖学金:评选名额比例为学院参评人数的12%。

2、《评奖评优人数统计表》(附件2)。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送学生处(电子档及打印件)。

3、《学生评优申报表》(附件5)。申报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个人,须填写《学生评优申报表》,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A4双面打印)。

4、《学生奖学金申报表》(附件4)。申报奖学金的学生个人,须填写《学生奖学金申报表》(A4单面打印)。

5、获奖人员名单请通过学工系统评奖评优模块进行上报,最终评审结果将以系统数据库记录为准。

6、所有推荐名单需在易班微社区“通知公告”栏目(公开到机构号)公示3天。

7、为配合今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综合测评排名请于9月30日前完成。

《评奖评优人数统计表》及获奖人员名单最终公示结果(电子档及打印件)请于10月12日前送到学生处思想教育办公室105B。

(二)申报“十佳学生”荣誉称号所需提交的材料与注意事项:

1、《十佳学生推荐表》(附件3),要求:电子档及打印件,A4单面打印,由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档与其他电子材料一起打包。

2、100字候选人简介;1500字学院推荐材料;候选人2017—2018学年的成绩单;500万像素以上高清个人半身生活照一张(用于易班平台宣传、海报喷绘);候选人及负责老师的联系方式,以及各项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要求:所有电子档以“2018学年度**学院十佳学生候选人**”为文件名压缩打包,由负责老师上传到易班资料库,并分享到机构群“评优工作群”。

3、各学院须把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在学院易班平台进行公示,十佳学生民意投票环节将在易班轻应用平台上进行,请充分发动学生在易班平台上进行投票(须提前注册易班、进行校方认证方可看到“十佳学生评选”轻应用入口)。

4、以上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送到学生处思想教育办公室105B。

(三)优良学风班评选推荐工作。

1、按照《细则》规定的创建标准,每院(系)推荐参评优良学风班评选的名额不超过本院(系)申请创建优良学风班级总数的25%,名额按四舍五入取整推荐。

2、各学院可按不超过推荐参评校优良学风班总数的10%的比例推荐参评校优良学风标兵班,名额按四舍五入取整推荐。

3、去年已申报创建并符合参评要求的各班级填写《优良学风班评选登记表》(附件9),由学院审核,盖公章后将汇总表与申报材料(均需要电子档及打印件)于10月12日前送学生处思想教育办公室105B,去年未申报创建的班级不参加本次评选。

4、所有申报创建的班级必须以申报材料为基础,对班级易班群主页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班级活动展示、班级优秀事迹介绍等,易班建设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易班发展中心团队(QQ群:208304113)。学校易班发展中心将对各班级的易班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优良学风班评选依据之一。在标兵班评选中,将使用易班轻应用进行民意投票,各班级介绍将链接到班级主页。

(四)论文发表奖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与注意事项

1、论文发表奖项及申报条件:

1)发表文章者必须是学生以广州大学名义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

2)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

3)论文发表时间及论文发表奖励申报时间为学生在校修读年限(以学籍记载年限为准),由学院负责审核并确认。

2、《广州大学论文发表奖评审申报表》(附件11)。申报论文发表奖的学生,应按照《评优评先奖励办法》中的有关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本表。

3、论文发表证明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并在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签章与学院公章。另需提供我校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证明。

4、根据我校同类奖励不重复原则,同一篇论文已经获得学校奖励的,不再进行申报。

5、请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材料送到学生处思想教育办公室105B,为确保工作进度,学生处将不接收逾期递交的材料。

(五)发明专利奖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与注意事项

1、发明专利奖项及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发明专利的第一作者。

2)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

3)专利申请时间及交证书费收录通知书时间为学生在校修读年限(以学籍记载年限为准),由学院负责审核并确认。

2、《广州大学发明专利奖评审申报表》(附件12)。申报发明专利奖的学生,应按照《评优评先奖励办法》中的有关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本表。

3、发明专利证明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并在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签章与学院公章。

4、根据我校同类奖励不重复原则,同一篇论文已经获得学校奖励的,不再进行申报。

5、请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材料送到学生处思想教育办公室105B,为确保工作进度,学生处将不接收逾期递交的材料。

(六)单项奖励金奖项、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与注意事项

1、单项奖励金奖项及申报条件:

1)学科竞赛奖:在国家、省、市级综合或专业技能竞赛(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为准)中获奖者,并按相关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奖励。

该项奖励由教务处和团委组织评审,具体申报要求以教务处和团委解释为准。

2)思想品德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复展现新时期大学生立志、修身、博学、报国,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家国情怀,在思想、道德、品行方面有杰出表现或突出事迹者;

3)文体优秀奖:在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成绩优异,为学校争得荣誉者(需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获奖证明文件)。

2、奖项获奖时间在上年9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之间的具备参评资格。

3、参加“挑战杯”比赛项目获奖的由“挑战杯”专项奖励金进行奖励,不再申报单项奖励金。

4、《广州大学单项奖励金评审申报表》(附件6)。申报单项奖励金的团体或个人,应按照《评优评先奖励办法》中的有关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本表。

5、获奖证明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并在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签章与学院公章。

6、单项奖汇总表(打印件与电子档,附件7)。单项奖申报表由学院初审并汇总,各学院要认真严格按照以上申报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需排除(发现有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则全部退回),不在汇总表内的材料将不予评审,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材料。

7、请学院于10月12日前将材料送到学生处思想教育办公室105B,为确保工作进度,学生处将不接收逾期递交的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项评比和推荐均应严格按照评比制度的要求进行,对有补考、违纪处分和无故拖欠学费的情况要把关甄别。如查出有弄虚作假现象,将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

(二)所有材料均须按要求盖学院公章确认后,按照规定时间送学生处参评。

(三)各项评优评先推荐名单需在广大易班网班级群微社区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三天,各项评优评先推荐名单均应公示完毕再进行报送,对于学生所提出意见与建议应及时处理,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四)在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学生处齐鑫(电话:39366155 )联系。

 

附件:1、各学院评奖评优推荐名额

2、广州大学评奖评优人数统计表

3、广州大学十佳学生推荐表

4、广州大学学生奖学金申报表

5、广州大学学生评优申报表

6、广州大学单项奖励金评审申报表

7、广州大学单项奖励金汇总表

8、广州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排名表

9、广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登记表(2个表格)

10、优良学风班评审汇总表

11、广州大学论文发表奖评审申报表

12、广州大学发明专利奖评审申报表

13、广大[2017]108号《广州大学关于印发<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的通知》

14、广大[2012]49号《关于开展“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简称《细则》

15、广大[2017]191号《广州大学关于修订<广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广州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条例》

16、学工系统评优评奖模块用户操作手册

17、论文检索证明办理步骤及相关表格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