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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安排

2023年10月01日 11:09

0.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简介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于1991年开始建筑学本科招生,积累30余年的人才培养经验,开办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3个5年制本科专业,其中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始于2004年,至今拥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2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建筑、城乡规划、风景园林3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坚持“扎根广州,立足湾区,深耕岭南”,以培养复合型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紧密结合专业改革创新,面向区域经济发展和地方城乡建设需求,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专业人才。

 

为保证生源质量,做好推免生录取相关工作,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安排。

1.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依据《广州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3.招收专业

学术型硕士:0813建筑学;0833城乡规划学;

专业型硕士:0862风景园林;0851建筑;0853城乡规划。

4.复试基本与方式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阅读文献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复试方式依据实际情况,使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两种方式。复试形式可以是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

复试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学院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点和情况确定。如安排专业素质及能力面试,做好面试现场记录。

复试所涉及的有关资料(考试试卷、面试记录等)需妥善保管,以备省招办及上级职能部门抽查。

5.复试日程安排

学院接收推免生的面试工作于202310月1812:00前全部结束。

6.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按考生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待录取推免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3)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硕士生新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7.推免生奖励政策

推免生等优质生源第一学年可优先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具体请看招生简章中的《广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学费标准》。

8.考生咨询、投诉电话

广州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电话:020-39366238;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理北429)电话:020-39366971,远老师。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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