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4日 20:01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广州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等文件通知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做好广州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工作安排。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顺利进行,本学院由书记和院长牵头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协调招生复试工作;并成立由书记和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在复试期间进行巡查监督,履行监督职能。
二、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招生指标
1、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确定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如下:建筑学(学硕)295分,城乡规划学(学硕)340分,建筑学(专硕)273分,城市规划(专硕)273分,风景园林(专硕)340分,同时各专业的单科成绩符合国家线A类。
2、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见附件一)。
3、本学院各专业录取指标为:建筑学(学硕)10个、城乡规划学(学硕)10个(含城乡规划学推免生1人)、建筑学(专硕)20个、城市规划(专硕)20个、风景园林(专硕)20个,后续各专业录取名额如有增加,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为差额,差额比例一般为1:1.5左右。
三、 复试方式、时间、内容及评分标准
1、复试方式:按学校要求,本次采用线下复试。
2、复试时间:3月31号(星期五)——-4月2号(星期日)
① 笔试(作弊或者迟到10分钟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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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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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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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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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号(星期五)
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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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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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学硕)16人(其中,“建筑技术科学”方向为独立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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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北216、317(具体安排请见教室门上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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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专硕)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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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学(学硕)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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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教学南楼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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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专硕)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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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专硕)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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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教学南楼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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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面试
请面试同学提前到达等候课室安静等待,按序号叫到后参加面试。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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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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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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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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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号(星期六)
上午9: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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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学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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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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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理北216
候等地点:理北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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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学(学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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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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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理北317
候等地点:理北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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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专硕)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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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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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理北417
候等地点:理北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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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专硕)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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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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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理北418
候等地点:理北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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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号(星期日)
上午9: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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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专硕)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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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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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理北216
候等地点:理北305 |
建筑学(专硕)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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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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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理北317
候等地点:理北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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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专硕)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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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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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理北417
候等地点:理北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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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专硕)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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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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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理北418
候等地点:理北706 |
3、复试内容: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主要分为二部分,即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①专业课笔试(权重40%)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2小时,按实际成绩加权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60%)
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内容分为两部分:业务能力考核4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0%。每个考生的总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约5分钟,主考教师根据考生的临场表现,可适当延长或缩短测试时间。
业务能力考核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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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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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素质和能力: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相比,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专业能力倾向、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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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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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读、译能力;
朗读短文并翻译:主考教师提供若干篇难度、长短适中的外语短文,由考生随机抽取一篇,即席朗读,随后翻译出中文;
日常会话及专业知识问答:主考教师提供若干个日常生活话题,由考生随机抽取一个话题,用外语与考生交流,话题可涉及考生的学习、工作、生活、家庭、个人兴趣爱好、个人经历、未来学习计划以及天气、文化、家乡习俗等;主考教师可结合话题,结合本专业的一般性问题或热点问题向考生展开提问,要求考生较准确、较流畅地用外语陈述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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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试评分:下述总成绩或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含专业外语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40%外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0%。
四、体检:
按照教育部体检标准要求,拟录取的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内容见附件四体检表),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寄到,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见附件五、《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见附件六)。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
复试过程与考生面试中,同时要综合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各占招生考试总成绩的50%权重。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总分除以5 ],权重为0.5)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为0.5)之和形成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0.5。
2、不予录取情况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思想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结果公布
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左右会在学院网页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其他
非本校的拟录取考生,需领取《调档函》,根据《调档函》上要求将档案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七、咨询、监督与投诉
1、广州大学研招办
电话:020-39366238
通讯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西楼后座 315室广州大学研招办(邮编:510006)
2、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电话:020-39366971
通讯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理科教学楼北楼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邮编510006)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3年3月24号
附件一:复试名单
附件二:线下复试考生指引
附件三: 复试报到需审核和提交的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
附件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附件五:《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附件六: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