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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迟毕业的学生获得毕业证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报到证的通知

2015年06月07日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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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迟毕业的学生获得毕业证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报到证的通知

各学院: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延迟毕业的学生暂不纳入派遣,即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不能办理报到证。学生在取得毕业资格(指获得毕业证)后三个月内,必须申请办理报到证,超过三个月后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不再受理。近来有个别延迟毕业的学生因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报到证,在办理公务员报考、户口迁移、档案调动等手续时因为没有报到证又不能补办,从而造成不便。为此,请各学院通知教务办在派发延迟毕业学生的毕业证时(延迟毕业的学生毕业证一般是在每年3-4月、9-10月这两个时段派发),跟学生强调要在三个月内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给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地点:文俊西楼104室,电话:39366235,联系人:陈老师),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凭学生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特此通知招生就业工作处20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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