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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信息登记及学生公寓楼层长选拔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5年06月07日 02:11

转:关于做好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信息登记及

学生公寓楼层长选拔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11-09 8:38 AM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校党委研究制定的《拓展“三全”育人,培育高素质人才——广州大学党建创新“书记项目”实施方案》,加强我校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学生公寓“党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建设,做好各学生公寓“党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管理服务团队组建的前期准备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信息登记及学生公寓楼层长选拔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学生干部信息登记

主要登记所有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2012-2013学年校级及院级团学组织部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包括学生社团会长、副会长),各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校级团学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社团、青协、红会、自律会、职发会、学生妇委会、广播台、BBS站)干部信息由团委及研究生处负责登记,院级团学组织干部及班干部信息由学院负责登记。要求登记《2012-2013学年广州大学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信息全面、准确。

二、学生公寓楼层长选拔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及文化建设,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楼层长的选拔、管理和培养指导工作。要求各学院将学生公寓楼长及层长纳入学院定点的学生公寓楼“党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干部管理,接受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服务部的业务指导。要求选拔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和能力较强的优秀学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担任。请各学院按照《2012-2013学年广州大学学生公寓楼层长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相关信息,推荐相应楼栋的层长,楼长由学生自律委员会从本楼栋层长中选拔产生,并将选拔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B1和B21研究生公寓楼层长由研究生处负责选拔管理。

请各学院于11月15日(周四)前,将填好的《2012-2013学年广州大学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信息登记表》及《2012-2013学年广州大学学生公寓楼层长选拔登记表》OA报送给学生处廖勇。

专此通知。

附件:1.2012-2013学年广州大学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信息登记表

2.2012-2013学年广州大学学生公寓楼层长选拔

登记表

组 织 部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处)

团 委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