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课程结构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其中,必修课有通识类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三个部分,选修课则包括通识类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根据本专业学习特点,修业指导如下: 1、通识类必修课程为全体学生必修课程,计36学分。 2、通识类选修课程至少选修11学分,可在外学院开设的专业课、通识类选修课、大学城互选课中选修。此外,学生至少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3、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是本专业全体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必须通过相关考试或考查并取得相关学分方能毕业。各种实习、毕业设计(含毕业实习)是全体学生必须完成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4、根据专业课程安排,学生可从第一学期开始选修专业选修课程,毕业前至少选修44学分方能毕业。其中: 第一学期至少修读1.5学分; 第二学期至少修读3学分; 第四学期至少修读2.5学分,《建筑构造1》为限选课程; 第五学期至少修读6学分,《专业英语1》、《建筑构造2》、《居住建筑设计原理》为限选课程; 第六学期至少修读10学分,《建筑结构与选型1》、《城市规划原理》、《建筑设备》、《岭南建筑》为限选课程; 第七学期至少修读11.5学分,《场地设计》、《建筑师职业基础》、《建筑物理2》、《建筑材料》、《建筑与结构选型2》、《环境心理与行为学》为限选课程; 第八学期至少修读9.5学分,《建筑法规》为限选课程。 5、第七学期开始,学生必须在课程模块1和课程模块2中选择其中一个模块完整修读,第八学期的课程模块3或模块4如选修也应完整修读;在此基础上,可任意选修未选课程模块中的部分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