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2026年08月31日 14:35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三创”教育,依照《广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推免生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推免生候选人主要应在拔尖创新班中选拔。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4.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进度要求,前四学年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一般应在本专业前30%。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5.原则上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

6.有转年级、休复学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按普通专业培养方案执行的港澳台学生可申请推免,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

二、优先推荐办法:

符合基本要求,同等情况下,在校期间获得学校“十佳学生”称号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创新能力突出的(包含学科竞赛获奖、发表论文、专利获批)、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获得加分:

1.创新能力加分。

(1)学科竞赛获奖的加分。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学科竞赛有A、B两种类型,细则如下表。

级别竞赛名称获奖等级分值
A类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最高级5
次高奖4
次次高奖3
B类学校立项赛事(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的竞赛)(A类竞赛除外);国际赛事和国家学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赛事;学院认定的行业内影响广泛的知名设计类竞赛。最高级3
次高奖2
次次高奖1
加分细则:A、B类赛事仅计前5位成员得分,分别按100%、80%、60%、40%、20%计算;同一项目不重复奖励加分,以最高加分计算;若赛事有省赛,相应奖项减半计分;若省赛国赛同时获奖,仅对最高奖项进行一次计分,不重复计分。

(2)发表论文的加分。仅限申请人本科阶段,由教师指导,在核心期刊上(参照《广州大学职称评审自然科学期刊认定目录》、《广州大学职称评审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认定目录》),以第一作者(指导教师需为其它排序作者或通讯作者),或以第二作者(指导教师需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广州大学的科研论文,分三个等次予以加分,限3篇代表作。

加分等次论文级别分值
第一等次学校认定的A类B类期刊论文4
第二等次学校认定的C类D类期刊论文2
第三等次北大核心期刊1

(3)专利获批的加分。仅限申请人在本科阶段,以广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申请人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发明专利证书,可加1分。

(4)学科竞赛获奖、发表论文、专利获批三项的加分总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

2.参军退伍学生加分、参加志愿服务加分。

(1)参军退伍学生的加分。立二等功及以上者退伍的加3分,立三等功者退伍的加2.5分,未立功退伍的加2分。本项加分总分超过3分,按3分计算;

(2)参加志愿服务的加分。到国际组织参加志愿服务的加2分,到新疆、西藏地区实习支教的加2分,其他地区实习支教的加1.5分。本项加分总分超过2分,按2分计算;

(3)根据学生在校期间i志愿服务时长。其中60志愿时长以下的不计分;60志愿时长的加0.1分,60-240志愿时长之间每增加20志愿时长的加0.1分,240志愿时长及以上的加1分。本项加分总分超过1分,按1分计算;

(4)参军退伍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在校期间i志愿服务时长三项的加分总分超过5分,按5分计算。

三、综合测评办法:

1.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加权平均成绩占85%,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北大核心以上期刊发表文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和学科竞赛获奖等满分10分,参军入伍、志愿服务等满分5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加权平均成绩×85%+(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得分)+(志愿服务、参军入伍得分)

2. 加权平均成绩记载的最晚时间为9月3日。

3. 学院不再组织笔试及面试。

4.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体育艺术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5.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申请人者合作形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推荐工作程序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广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一),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 学院按照规定进行综合测评,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推免生初选名单、个人申请表、学生前四年成绩单、获奖证明材料等报教务处待批准。教务处审核、汇总上述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 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五、管理与监督

1. 对在推免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遴选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推免遴选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 推免生在推荐工作结束至当学年度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1)受到违纪处分;(2)不能如期获得学士学位;(3)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 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反映。学生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

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李建军、夏大为

成员:陈锦棠、郑颖生、王墨、邹煜凯、张绪庆、苏展勇、王宥彬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6年8月28日



供稿:王宥彬

初审:陈锦棠

二审:李 

终审:夏大为